营销模式新趋势
营销,企业实现商品价值的重要环节之一,任何商品的价值再实现都必须通过营销,通过营销才能把商品的使用价值转成价值;同时,营销也是商业机构巩固和发展市场的主要模式。当然,必须是一种具有本质优胜化的营销竞争模式。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营销的特色成了各大公司的竞争手段,其实,个人认为,真正的竞争优势应该在于营销模式的竞争性。即是竞争模式的本质优胜性。
从营销的历史来看,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营销经历过这样的几个阶段:明显的有以下两个阶段,一是以产品为主导的营销阶段,二是以顾客需求为主导的营销阶段。他们在对待客户关系的态度上是截然不同的。第一种采取的是以产品为主导态度的商业机构研制的是适合本商业机构的产品和系统。亨利*福特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表达过这种态度,他向顾客提供一款T型福特汽车时提出“无论是什么颜色,主要是黑的就行”。这种态度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存在、需求超过供应的适合能够起到作用。而现在的汽车生产者已经注意到了倾听顾客们的意见,他们在同一种车型上发展出大量的变化和选择,因此能够采取一种更加以顾客为主导的态度。仅仅生产出一种基本车型也许便宜一些,但是现代的顾客表示他们希望自我选择。这就出现了第二种对顾客关系的态度——以顾客为主导的营销态度。实际上,在汽车生产行业中,昨天还是供顾客选择的配件今天很快就成了标准的特征。转向助力装置、空调装置、CD唱机等一度曾是的定价昂贵的可选配件,或者仅仅是最昂贵的系列产品中的标准配件。但在21世纪,这些装置成为中档价格产品的标准配件 。顾客通过他们的购买决定表达他们对这些配置的喜好。那些积极的生产商则做出积极的决定,在其主流产品上配置这些特征装备。这些装备可能也构成了一部分的服务成本——向顾客提供更多的东西,可能成本也更高,但这将产生更多的收入!
当然,绝不仅仅是物质产品的装备方面才能表现出以顾客为主导的态度。服务的特点,如开业时间、新的交流手段,甚至为残障人士和母子专门提供的停车场所,都表明了致力于把顾客的需要放在商业机构之上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只有顾客才能为商业机构支付所有成本和工资”的法则。
那么,商业机构怎样才能更好的做到“以顾客为导向”呢?是采用传统的柜面服务?还是引用“一对一”的有针对性的服务?显然,如今正流行的营销模式是以“一对一”个性服务为主、柜面服务为辅的营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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